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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怎么做_视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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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,一般指每年应纳税款项超过2000元的个体户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汇缴税款。

首先,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30条规定,个体工商户每年应当自动完成年度纳税申报,报税期限为次年3月31日,逾期未办理的按照地税机关规定进行罚款,一般每月0.03%,大于3个月的最高不超过5%。

其次,个体户应当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核算应纳税款,并在实际收入的基础上减去税前扣除项目,如职工薪酬,租赁费和办公费等,剩余的部分适用扣除标准申报税收。

最后,完成纳税申报后,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征收率及附加税改变比例汇缴税款,并及时在中国税务总局网站上查询查询税款的缴纳情况,以便及时发现缴纳问题,以免出现大量罚款。

拓展知识:

企业营业所得税汇缴也有一定的规定,新设立的企业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,并根据实际利润情况按月申报,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款,并在指定的期限内汇缴税款,以免出现罚款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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